來源:海水之光 發布時間: 2017-10-17
為進一步創新科研服務方式、提升財務服務科研一線效能,為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營造良好環境,我單位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的要求,制定了《淡化所科研財務助理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為了提高科研財務助理的財務水平,8月28日-29日,財務處在中心實驗樓14報告廳對各部門的財務助理進行了培訓,深入剖析了淡化所財務審批權限規定及原始憑證管理辦法,普及了基本的會計知識,講述了固定資產管理及政府采購方面的知識,針對于現金、電匯、支票及公務卡報銷的易錯點進行了培訓。會后針對于培訓內容對財務助理進行了考核,考核合格后財務助理正式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