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水之光 發布時間: 2011-10-25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文件要求,為切實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更好地激勵和發揮黨支部作用,所黨委針對支部工作的實際情況,對所屬部分黨支部進行了調整,其中:
原海水直接利用技術研究室黨支部分為海水直接利用技術研究室黨支部和監測中心黨支部;原海水化學資源利用技術研究室黨支部分為海水化學資源利用技術研究室黨支部和膜技術與應用研究室黨支部;原海水水質科學與工程技術研究室黨支部分為海水凈化與水再利用技術研究室黨支部和海水利用發展戰略研究中心黨支部。
這次對黨支部進行調整主要是考慮三個方面:
一是將支部由大劃小。將原來的三個聯合支部調整為六個支部,由原來每個支部近三十人調整為每個支部十人左右,以增強支部管理的便捷和支部活動的靈活性;
二是按照所屬部門分設支部。為了使黨員在日常工作和組織活動中有更多的共同語言和溝通渠道,我們按照黨員所在部門,重新設置支部;
三是后備和骨干力量進入支委班子。將三個支部增設為六個支部,增加了支委崗位,為后備和骨干力量提供了更多的鍛煉和發展機會。
這次支部調整,對于促進我所黨的自身建設,特別是對加強支部作用的發揮奠定了良好的組織基礎,我們相信通過這次調整,支部工作、所黨委的整體工作都將邁上一個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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