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海洋局下發了我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即新“三定”方案),我所專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向所屬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作了傳達并就全員貫徹落實進行了部署。新的“三定”方案和1991年的“三定”方案相比,從主要職責到內設機構和編制人數等方面都作了全面的強化,充分體現了局黨組對海水利用工作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這是我們海水利用工作發展進程中一個新的里程碑,必將對我國海水利用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我所新“三定”方案,不僅帶來了職能職責上的新變化,而且帶來了發展思路、戰略定位、觀念理念等一系列的變革,對我們未來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們正在認真編制我所“十二五”發展規劃,新“三定”方案的出臺,給我們“十二五”的規劃以更精準的定位和非常重要的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必須要在認清海水利用工作所面臨的形勢的基礎上,深入學習、全面領會新“三定”方案的主要內容和精髓,宣傳貫徹落實好國家海洋局賦予我所的新職責,為全面開創海水利用工作新局面,促進海水利用事業全面科學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職責任務方面,相比1991年“三定”方案,我所主要職責由原先的3條拓展為“開展全國海水利用發展戰略、政策、法規、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的研究;開展海水及苦咸水的淡化、直接利用、化學資源利用等科學技術研究;開展海水凈化、水處理與水再生利用、膜、防腐等技術研究;承擔海水及苦咸水利用工程化共性技術的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及咨詢服務;承擔與海水利用有關的調查評價、環境保護、海域使用、海島管理等業務支撐工作,編制全國海水利用公報;承擔海水及苦咸水利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及相關產品認證工作;組織開展海水利用技術培訓、國際交流合作,承擔海水利用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等8項,研究領域也從海水擴展到海水及苦咸水。我所作為國家海洋局“三定”新職能——“海水利用的研究、應用與管理”的技術保障、業務支撐和質量監管單位的地位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確立。
機構設置方面,機關設置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處、科技發展處、技術開發處、財務處、質檢業務處、平臺基地處等8個處級機構,業務部門設置了11個處級機構,進一步完善和強化了海水利用科學研究、業務支撐和質檢保障的管理體系,將為海水利用三大體系的構建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與此同時,新“三定”方案還明確規定:淡化所加掛“國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海水利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牌子。
質檢中心和工程中心的相繼成立是我所近年來在“構建海水利用科技創新、業務支撐、質檢保障三大體系”的戰略定位和發展思路指引下奮力拼搏、不懈努力取得的重大成果。這次國家海洋局批準的我所“三定”方案中明確我所加掛這兩塊牌子,不僅是對我們前一階段工作,尤其是科學構建海水利用三大體系強所理念的充分肯定,更是對我們接下來全面開展海水利用工作的鞭策與激勵。
近期,我所已成立貫徹落實三定的工作機構,按照上下銜接、全面履職;職能明確、分工合理;權責一致、執行順暢;精簡高效、穩定大局的原則,編制內部三定方案,使國家海洋局賦予我們的每一項職能都有具體、明確的職能部門承擔,保證新職能全面落實。
我們相信,隨著我所“三定”方案的貫徹實施,全所各項工作又站在了新的起點。新形勢、新任務為我們帶來了新機遇、新挑戰,讓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乘創先爭優之東風,振奮精神、務實進取,轉變發展觀念,拓展工作思路,爭取新的成績,繼續譜寫我國海水利用事業發展的輝煌篇章!